①申请人有曾用名、外文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拼音为多音字、前往国有关签证上的外文姓名与原汉语拼音不一致需加注的;
②相貌发生较大变化,需要作近期照片加注的;
③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办理时提交与加注内容相应的证明材料:使用曾用名、外文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前往国有关签证上的外文姓名与原汉语拼音不一致的,须提交公证书或前往国的入境签证或入境许可或移民申请通知书等材料;姓名拼音为多音字的,提交有关字典等证明材料;需要作近期照片加注的,提交需加注相片。
申请程序领表、复印——照相、填表――领取受理号——叫号后到指定窗口交表、采集指纹、当面签名——领取受理回执——缴费
楚雄州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楚雄市环城西路170号
咨询电话:0878-3201955
投诉电话:0878-320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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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
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加注20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