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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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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师范学院

英文名:Chuxiong Normal University 简称:“楚雄师院” 所在地:楚雄 院校代码:11391 类型:师范类

卓越计划
  • 楚雄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楚雄师范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01
楚雄师范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1.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楚雄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2. 本章程适用于楚雄师范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3.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4.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名称、办学属性及层次1.中文全称:楚雄师范学院2.英文全称:CHUXIONG NORMAL UNIVERSITY3.学校国标代码:113914.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 录取规则1.招生条件:按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2.招生计划:按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各省(市、区)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3.学校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不满额,则进行征集志愿,直至计划完成。4.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批次,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若同一批次考生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序如下:文科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5.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可:艺术专业(除书法学外)均认可和使用各省(市、区)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书法学专业在云南认可和使用云南师范大学组织的校考成绩,在湖南省认可该省书法学统考成绩、山东省认可和使用聊城大学书法学联考成绩,其它省(市、区)认可和使用各省(市、区)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6.艺术、体育类考生的录取规则: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考生在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有部分省(市、区)按综合成绩投档,录取时则按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7.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报考英语、汉语国际教育、泰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其他专业不要求有英语口语测试成绩,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8.我校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三个本科专业在云南省属于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在其他省(市、区)的招生批次将按照各省(市、区)2020年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执行。9.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请考生填报志愿时认真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避开受限专业和学科。 第四章 入学复查、收费和奖助学制度1.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按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2.收费标准:学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400-1200元。3.奖学、助学措施:按有关规定,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建立了集“奖、助、贷、勤、补、缓、提、保”为一体的帮困助学保障体系,确保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均可获得不同层次与形式的资助。 第五章  证书发放在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楚雄师范学院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第六章 联系方式学校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546号学校网址:http://www.cxtc.edu.cn学校招办网址:http://zs.cxtc.edu.cn招办联系电话:0878—3129000、3100887传真:0878—3129000邮政编码:675000电子信箱:cxsyzb@cxtc.edu.cn第七章 其他1.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及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2.本章程由楚雄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详情
楚雄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31
楚雄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学校名称:中文名称:楚雄师范学院英文名称:CHUXIONG NORMALUNIVERSITY学校代码:11391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二、办学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546号三、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预留计划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关于预留计划设置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四、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报考英语、汉语国际教育、泰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其他专业不要求有英语口语测试成绩,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1.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2.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有权做出处理决定。六、录取规则  1.招生条件:按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招生计划:按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各省(市、区)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3.录取原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投档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设置平行志愿的省、市、区以第一排序为第一志愿);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将参考其所报考志愿情况,录取到我校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或所报专业招生计划已满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  5.艺术类考生的录取:(1)音乐学、音乐表演、美术学、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专业认可和使用各省(市、区)专业联考(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省(市、区)艺术本科最低控制线后,对于无特殊要求的省(市、区),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排序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2)书法学专业在云南、河北两省招生使用我校书法学专业校考成绩;在湖南、河南招生使用两省的书法类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达到本省艺术本科最低控制线且专业成绩合格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6.体育类考生的录取:我校使用各省(市、区)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达到本省体育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专业合格考生。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七、学费、住宿费标准学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部门2017年核定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每生每年400—1200元(分普通宿舍和公寓,按实际住宿标准收取)。八、证书发放凡本校毕业的本科学生,在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颁的楚雄师范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楚雄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楚雄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九、奖学、助学措施学校设立了 “优秀学生奖学金”。建立了集“奖、贷、勤、补、减、缓、提”为一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保障体系,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均可获得不同层次与形式的资助。十、联系方式学校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546号学校网址:http://www.cxtc.edu.cn 学校招办网址:http://cnuzsjy.cxtc.edu.cn招办联系电话:0878—3129000、3100887        传真:0878—3129000   邮政编码:675000                        电子信箱:cxsyzb@cxtc.edu.cn十一、其他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详情
楚雄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22
楚雄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学校名称:中文名称:楚雄师范学院英文名称:CHUXIONG NORMAL UNIVERSITY学校代码:11391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二、办学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546号三、2018年拟招生专业数:55个。四、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报考英语、汉语国际教育、泰语、翻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其他专业不要求有英语口语测试成绩,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1.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2.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有权做出处理决定。六、录取规则1.招生条件:按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2.招生计划:按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各省(市、区)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3.录取原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投档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设置平行志愿的省、市、区以第一排序为第一志愿);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将参考其所报考志愿情况,录取到我校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或所报专业招生计划已满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5.艺术类考生的录取:(1)音乐学、音乐表演、美术学、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专业认可和使用各省(市、区)专业联考(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省(市、区)艺术本科最低控制线后,对于无特殊要求的省(市、区),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排序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2)书法学专业在云南招生使用我校组织的书法学专业统考成绩;在湖南、河南、广西三个省区招生使用各省区的书法类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达到本省艺术本科最低控制线且专业成绩合格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6.体育类考生的录取:我校使用各省(市、区)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达到本省体育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专业合格考生。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七、学费、住宿费标准学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部门2018年核定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每生每年400—1200元(分普通宿舍和公寓,按实际住宿标准收取)。八、证书发放凡本校毕业的本科学生,在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颁的楚雄师范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楚雄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楚雄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九、奖学、助学措施学校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建立了集“奖、贷、勤、补、减、缓、提”为一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保障体系,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均可获得不同层次与形式的资助。十、联系方式学校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546号学校网址:http://www.cxtc.edu.cn学校招办网址:http://zs.cxtc.edu.cn招办联系电话:0878—3129000、3100887传真:0878—3129000邮政编码:675000电子信箱:cxsyzb@cxtc.edu.cn十一、其他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详情
楚雄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4-30
楚雄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1.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楚雄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2. 本章程适用于楚雄师范学院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3.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4.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名称、办学属性及层次1.中文全称:楚雄师范学院2.英文全称:CHUXIONG NORMAL UNIVERSITY3.学校国标代码:113914.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 录取规则 1.招生条件:按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2.招生计划:按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各省(市、区)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3.学校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不满额,则进行征集志愿,直至计划完成。4.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批次,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若同一批次考生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序如下:文科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5.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可(1)、书法学专业在云南和山东认可和使用我校组织的校考成绩;其它省(市、区)认可和使用各省(市、区)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2)、除书法学以外的其它艺术专业均认可和使用各省(市、区)专业统考/联考成绩。6.艺术类考生的录取:(1)、符合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招生所在省(市、区)艺术类专业相应批次控制线,专业成绩合格(省统考/联考、校考成绩)。(2)、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7.体育类考生的录取:我校使用各省(市、区)体育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达到本省体育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专业合格考生。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8.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报考英语、汉语国际教育、泰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其他专业不要求有英语口语测试成绩,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9.我校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三个本科专业在云南省属于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在其他省(市、区)的招生批次将按照各省(市、区)2019年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执行。10.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请考生填报志愿时认真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避开受限专业和学科。 第四章 入学复查、收费和奖助学制度1. 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按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2.收费标准:学费、住宿费标准(1)学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2)住宿费每生每年400—1200元(分普通宿舍和公寓,按实际住宿标准收取)。3.奖学、助学措施学校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建立了集“奖、贷、勤、补、减、缓、提”为一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保障体系,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均可获得不同层次与形式的资助。 第五章  证书发放凡本校毕业的本科学生,在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颁的楚雄师范学院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授予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章联系方式学校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546号学校网址:http://www.cxtc.edu.cn学校招办网址:http://zs.cxtc.edu.cn招办联系电话:0878—3129000、3100887传真:0878—3129000邮政编码:675000电子信箱:cxsyzb@cxtc.edu.cn 第七章其他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详情
楚雄师范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08-04-15
楚雄师范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楚雄师范学院 国标代码:11391,办学类型:全日制师范本科院校,是2000年由创建于1978年楚雄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楚雄民族师范学校合并,200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组建,集全日制师范教育与非师范教育、广播电视教育、成人教育于一体的本科院校。学院地处云南省中部楚雄市,距云南省省会——昆明150公理,交通便利,位于楚雄市鹿城南路546号,东、西两个校区毗邻而居。学院占地面积635亩,校舍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90余万册,其中电子图书30余万册。现有11个系、2个二级学院,拥有27个本科专业、11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7000余人。630余名教职工中,有教授23人(其中4名教授为硕士生导师),副教授149余人,有博士5人,硕士130余人。学院整合国家、社会、学校三方面资源,建立起了“奖、贷、勤、补、减、缓”为一体的贫困生助学保障体系,在为贫困生积极争取国家助学贷款的同时,在社会各界支持下设立了新长城自强奖学金等17项贫困学生奖助学金,为有效解决贫困生的学习、生活困难,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障报考者的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报考条件:凡报考楚雄师范学院的考生,其报考条件 必须符合《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否则我院不予录取。第二条 思想品德要求:思想品德考核按《2008年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的考生,我院不 予录取。 第三条 身体健状况:按《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执行,同时考生体检表内必须有肝功检查结果,且检查结果应符合要求。对报考师范专业的的考生,还必须符合师范生的特殊要求。 第四条 各省分专业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公布的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为准。 第五条 外语要求:外语语种只限于英语;报考英语专业本 科、对外汉语专业本科的考生,必须参加英语口 试,且口试成绩必须合格。 第六条 录取原则: (1)根据所投考生材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 考生; (2)根据考生志愿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若生源不足时,我院根据教育部、各省(市、区) 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可将该地区的计划调到生 源好的地区择优录取; (4)录取专业的选择主要依据考生报考志愿,同时兼顾 考生相关科目的考试成绩等; (5)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各省(市)区招办的 有关规定执行; (6)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七条 艺术专业录取原则: (1)我院承认和使用各省(市、区)专业联考成绩; (2)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都达到本省本科最低控制线后,对于无特殊要求的省(市、区),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八条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具体标准以我院2008级新生入学须知中的收费标准为准)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专 业 名 称 标准(人民币/生.学年)汉语言文学、英语、对外汉语、思想政治教育、公共事业管理、小学教育、学前教育 3200元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市场营销、财务管理3800元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地理科学、教育技术学、生物技术、科学教育、化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 4200元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技术、网络工程、体育教育、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4500元音乐学、美术学 7000元艺术设计 8000元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专 业 名 称 标准(人民币/生.学年)体育教育4500元计算机网络技术、会计与审计、法律事务4200元 学院实行公寓化管理(普通公寓约400元/生·学年,六人公寓约670元/生·学年,四人公寓约1000元/生·学年)。 第八条 优惠政策:凡考生的考分达到所在省(市、区)一本院校分数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被录取者,学院奖励与其所录取专业一年学费相等金额的奖金。学院实行奖、贷、助学金制,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九条 录取程序:考生预录取后,经省招办审定,学院按考生所填地址直接将录取通知书寄发给考生本人,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按我院入学须知相关要求办理缴费等入学手续,若超出我院入学须知中规定的报到时间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条 具有学籍的学生德、体合格,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及格,达到规定学分,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本科生经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确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一条 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报到手续或虚报、隐瞒,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若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 学院网址:http://www.cxtc.edu.cn 联系电话:0878--3125741,3100881,3125541 传真:0878--3125541 电子信箱:cxsyzb@cxtc.edu.cn 楚雄师范学院 2008年3月17日详情
楚雄师范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2009-05-15
楚雄师范学院? 国标代码:11391,办学类型:全日制师范本科院校,学院地处云南省中部楚雄市,距云南省省会——昆明150公理,紧靠昆明至大理高速公路,且紧靠广通(成昆线)至楚雄和昆明至大理的铁路,交通便利,位于楚雄市鹿城南路461号,东、西两个校区毗邻而居。学院现占地面积635亩,预留用地近300亩,校舍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90余万册,其中电子图书30余万册。现有11个系、2个二级学院,拥有28个本科专业、12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7000余人。670余名教职工中,正高职称29人(其中教授27人,4名教授为硕士生导师),副高职称148人(其中副教授135人),有博士4人,硕士191人。学院整合国家、社会、学校三方面资源,建立起了“奖、贷、勤、补、减、缓”为一体的贫困生助学保障体系,在为贫困生积极争取国家助学贷款的同时,在社会各界支持下设立了新长城自强奖学金等17项贫困学生奖助学金,为解决贫困生的学习、生活困难,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有力保障。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障报考者的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报考条件:凡报考楚雄师范学院的考生,其报考条件必须符合《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否则我院不予录取。第二条? 思想品德要求:思想品德考核按《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第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执行,同时考生体检表内必须有肝功检查结果,且检查结果应符合要求。对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还必须符合师范生的特殊要求。第四条 各省分专业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公布的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为准。第五条 外语要求:外语语种只限于英语;报考英语专业本科、对外汉语专业本科的考生,必须参加英语口试,且口试成绩必须合格。第六条 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志愿及本校招生计划、省招办投档情况分批次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1)根据所投考生材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2)若生源不足时,我院根据教育部、各省(市、区)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可将该地区的计划调到生源好的地区择优录取;(3)录取专业的选择主要依据考生报考志愿,同时兼顾考生相关科目的考试成绩等;(4)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各省(市)区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5)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第七条 艺术专业录取原则: (1)我院承认和使用各省(市、区)专业联考成绩; (2)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都达到本省本科最低控制线后,对于无特殊要求的省(市、区),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八条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具体标准以我院2009级新生入学须知中的收费标准为准)??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专 业 名 称 标准(人民币/生.学年)汉语言文学、人文教育、英语、对外汉语、思想政治教育、公共事业管理、小学教育、学前教育? 3200元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市场营销、财务管理3800元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地理科学、教育技术学、生物技术、科学教育、化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 4200元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技术、网络工程、体育、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4500元音乐学、美术学 7000元艺术设计 8000元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专 业 名 称 标准(人民币/生.学年)计算机网络技术、会计与审计、法律事务、图形图像制作4200元 ?学院实行公寓化管理(普通宿舍400元/生·学年,六人公寓670元/生·学年,四人公寓1000元/生·学年)。第八条? 优惠政策:凡考生的考分达到所在省(市、区)一本院校分数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被录取者,学院奖励与其所录取专业一年学费相等金额的奖金。学院实行奖、贷、助学金制,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第九条? 录取程序:考生预录取后,经省招办审定,学院按考生所填地址直接将录取通知书寄发给考生本人,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按我院入学须知相关要求办理缴费等入学手续,若超出我院入学须知中规定的报到时间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十条? 具有学籍的学生,德、体合格,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及格,达到规定学分,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本科生经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确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第十一条? 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报到手续或虚报、隐瞒,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若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学院网址:http://www.cxtc.edu.cn 联系电话:0878--3125541,3100881 传真:0878--3125541 电子信箱:cxsyzb@cxtc.edu.cn ??楚雄师范学院 2009年3月18日详情
楚雄师范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2010-04-09
楚雄师范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学校全称:楚雄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1391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二、办学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461号三、录取规则  1.招生条件:按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招生计划:按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各省(市、区)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3.录取原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4.按投档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5.艺术类考生的录取:我校认可和使用各省(市、区)专业联考成绩,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省本科最低控制线后,对于无特殊要求的省(市、区),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6.体育类考生的录取:我校使用各省(市、区)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达到本省体育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专业合格考生。 7.我校除英语、对外汉语专业外,其他专业不要求参加英语口试考试,进校后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8.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9.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有权做出处理决定。四、学费、住宿费标准1.学费标准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专 业 名 称 标准(人民币/生/学年)汉语言文学、人文教育、英语、对外汉语、思想政治教育、公共事业管理、小学教育、学前教育3200元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工商管理3800元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地理科学、教育技术学、生物技术、葡萄与葡萄酒工程、科学教育、化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4200元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技术、网络工程、体育、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4500元音乐学、美术学7000元艺术设计8000元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专 业 名 称标准(人民币/生/学年)计算机网络技术、会计与审计、法律事务、图形图像制作4200元2.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年400—1000元(分公寓和普通宿舍,按实际住宿标准收取)。五、证书发放  凡本校毕业的本、专科学生,在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颁的楚雄师范学院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楚雄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楚雄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六、奖学、助学措施学校设立了 “优秀学生奖学金”。建立了集“奖、贷、勤、补、减、缓、提”为一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保障体系,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均可获得不同层次与形式的资助。?七、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461号学院网址:http://www.cxtc.edu.cn?学院招办网址:http://cnuzsjy.cxtc.edu.cn/ 招办联系电话:0878—3125541、3100881 、3120001 传真:0878--3125541 邮政编码:675000 电子信箱:cxsyzb@cxtc.edu.cn??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4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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